民法典規定家庭暴力離婚應搜集哪些證據?
民法典規定家庭暴力離婚應搜集哪些證據?
首先,有警方針對家暴事件所作的筆錄。其次,證人證言,如物業保安、親戚朋友等的書面證詞。此外,還可以提供基層組織(如婦女聯合會、社區居委會或村委)在進行調查或調解過程中所產生的書面記錄作為證據。最后,醫院出具的相關鑒定報告也是有效的證據來源之一。【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導讀首先,有警方針對家暴事件所作的筆錄。其次,證人證言,如物業保安、親戚朋友等的書面證詞。此外,還可以提供基層組織(如婦女聯合會、社區居委會或村委)在進行調查或調解過程中所產生的書面記錄作為證據。最后,醫院出具的相關鑒定報告也是有效的證據來源之一。【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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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中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有警方針對家暴事件所作的筆錄。其次,證人證言,如物業保安、親戚朋友等的書面證詞。此外,還可以提供基層組織(如婦女聯合會、社區居委會或村委)在進行調查或調解過程中所產生的書面記錄作為證據。最后,醫院出具的相關鑒定報告也是有效的證據來源之一。【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規定家庭暴力離婚應搜集哪些證據?
首先,有警方針對家暴事件所作的筆錄。其次,證人證言,如物業保安、親戚朋友等的書面證詞。此外,還可以提供基層組織(如婦女聯合會、社區居委會或村委)在進行調查或調解過程中所產生的書面記錄作為證據。最后,醫院出具的相關鑒定報告也是有效的證據來源之一。【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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