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因車禍去世后,其死亡賠償金由母親收取。這部分賠償金是為了彌補因父親去世給家庭成員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并非父親生前的財產。2. 父親生前的欠款應由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死亡賠償金并不屬于遺產,因此不能用來償還父親生前的個人債務。3. 兒子作為父親的繼承人,有權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父親生前的債務清償責任。但兒子的賠償金不能用來償還父親的個人債務,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4. 如果兒子選擇放棄繼承權,那么他對于父親生前的債務不負清償責任。繼承人放棄繼承時,對于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