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工傷事故賠償問題
勞務派遣員工工傷事故賠償問題
同時,用工單位也應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工傷賠付依據具體包括。(一)醫療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若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及住院服務標準,即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報銷。(二)食宿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此項費用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自行制定。(三)交通費。同上。(四)康復治療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需經過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定后,方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五)輔助器具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輔助器具的選擇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且需符合各省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六)停工留薪。《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法律依據。
導讀同時,用工單位也應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工傷賠付依據具體包括。(一)醫療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若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及住院服務標準,即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報銷。(二)食宿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此項費用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自行制定。(三)交通費。同上。(四)康復治療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需經過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定后,方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五)輔助器具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輔助器具的選擇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且需符合各省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六)停工留薪。《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法律依據。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款明確規定,如被派遣雇員在用工單位遭遇事故受傷,勞務派遣公司應依法上報工傷并負責整體解答;同時,用工單位也應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工傷賠付依據具體包括:(一)醫療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若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及住院服務標準,即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報銷;(二)食宿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此項費用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自行制定;(三)交通費:同上;(四)康復治療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需經過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定后,方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五)輔助器具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輔助器具的選擇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且需符合各省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六)停工留薪:《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勞務派遣員工工傷事故賠償問題
同時,用工單位也應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工傷賠付依據具體包括。(一)醫療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若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及住院服務標準,即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報銷。(二)食宿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此項費用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自行制定。(三)交通費。同上。(四)康復治療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需經過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定后,方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五)輔助器具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輔助器具的選擇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且需符合各省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六)停工留薪。《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法律依據。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