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離世,能否遺囑監護?
父母一方離世,能否遺囑監護?
此種監護形式為遺囑監護,即父母在遺囑中屬意監護人進行監護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原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父母,則其有權在遺囑中指派新的監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導讀此種監護形式為遺囑監護,即父母在遺囑中屬意監護人進行監護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原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父母,則其有權在遺囑中指派新的監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父母一方離世可立遺囑委任監護。此種監護形式為遺囑監護,即父母在遺囑中屬意監護人進行監護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原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父母,則其有權在遺囑中指派新的監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父母一方離世,能否遺囑監護?
此種監護形式為遺囑監護,即父母在遺囑中屬意監護人進行監護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原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父母,則其有權在遺囑中指派新的監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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