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女為購買人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以子女為購買人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房產應認定為子女個人財產,夫妻僅能對婚姻存續期間內所取得的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而與其他家庭成員相關的財產,則無法在離婚中進行分配。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中所得的各類資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導讀房產應認定為子女個人財產,夫妻僅能對婚姻存續期間內所取得的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而與其他家庭成員相關的財產,則無法在離婚中進行分配。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中所得的各類資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若以子女之名購置房產,離婚時其將不可作為共有財產予以分割。房產應認定為子女個人財產,夫妻僅能對婚姻存續期間內所取得的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而與其他家庭成員相關的財產,則無法在離婚中進行分配。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中所得的各類資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以子女為購買人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房產應認定為子女個人財產,夫妻僅能對婚姻存續期間內所取得的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而與其他家庭成員相關的財產,則無法在離婚中進行分配。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中所得的各類資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