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種情形下,一方可單獨解除合同?
在何種情形下,一方可單獨解除合同?
(1)由于無法抗拒之因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達成。(2)在履約期限截止前,任一方已明確表示或使用行動表示無力償還主債務。(3)任一方嚴重延遲償還主債務,經過催促后仍未能于合理限期內完成償還。(4)任一方因延遲履行債務或采用其他違約手段直接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以及(5)被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導讀(1)由于無法抗拒之因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達成。(2)在履約期限截止前,任一方已明確表示或使用行動表示無力償還主債務。(3)任一方嚴重延遲償還主債務,經過催促后仍未能于合理限期內完成償還。(4)任一方因延遲履行債務或采用其他違約手段直接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以及(5)被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以下幾種特殊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單獨解除合同:(1)由于無法抗拒之因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達成;(2)在履約期限截止前,任一方已明確表示或使用行動表示無力償還主債務;(3)任一方嚴重延遲償還主債務,經過催促后仍未能于合理限期內完成償還;(4)任一方因延遲履行債務或采用其他違約手段直接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以及(5)被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在何種情形下,一方可單獨解除合同?
(1)由于無法抗拒之因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達成。(2)在履約期限截止前,任一方已明確表示或使用行動表示無力償還主債務。(3)任一方嚴重延遲償還主債務,經過催促后仍未能于合理限期內完成償還。(4)任一方因延遲履行債務或采用其他違約手段直接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以及(5)被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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