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罪的法律認定
刑訊逼供罪的法律認定
罪犯主體特殊性(僅限于司法工作人員)、主觀故意性、復雜損害對象(公民人身權益與國家司法體系正常運作)以及客觀行為表現(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肉刑或變相肉刑,以獲取口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導讀罪犯主體特殊性(僅限于司法工作人員)、主觀故意性、復雜損害對象(公民人身權益與國家司法體系正常運作)以及客觀行為表現(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肉刑或變相肉刑,以獲取口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判定刑訊逼供罪需遵循其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包括:罪犯主體特殊性(僅限于司法工作人員)、主觀故意性、復雜損害對象(公民人身權益與國家司法體系正常運作)以及客觀行為表現(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肉刑或變相肉刑,以獲取口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刑訊逼供罪的法律認定
罪犯主體特殊性(僅限于司法工作人員)、主觀故意性、復雜損害對象(公民人身權益與國家司法體系正常運作)以及客觀行為表現(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肉刑或變相肉刑,以獲取口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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