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若協商未果,所謂“婚前購房”應理解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不應參與分割。婚后獲得之贈予,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經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及政策酌情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導讀若協商未果,所謂“婚前購房”應理解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不應參與分割。婚后獲得之贈予,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經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及政策酌情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3/wz/18554053552.jpg)
夫妻婚內購房,如系單親資助,離婚時應遵循協商原則進行財產分割;若協商未果,所謂“婚前購房”應理解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不應參與分割;婚后獲得之贈予,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經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及政策酌情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若協商未果,所謂“婚前購房”應理解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不應參與分割。婚后獲得之贈予,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經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及政策酌情裁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