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員工無需賠償嗎
勞動合同終止員工無需賠償嗎
若因公司削減原勞動待遇要求續訂致使員工拒絕,企業需承擔員工經濟補償責任?!痉梢罁浚弧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導讀若因公司削減原勞動待遇要求續訂致使員工拒絕,企業需承擔員工經濟補償責任?!痉梢罁浚弧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勞動者自決不愿續簽合同時,企業無需給予補償。若因公司削減原勞動待遇要求續訂致使員工拒絕,企業需承擔員工經濟補償責任?!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終止員工無需賠償嗎
若因公司削減原勞動待遇要求續訂致使員工拒絕,企業需承擔員工經濟補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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