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五年刑期者不適宜緩刑,因緩刑僅適用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被告人,且其犯罪情節輕微,有真誠悔過之意,無再犯可能,且緩刑不致對其所在社群產生重大不良影響。【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