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后債權清償的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公司破產后債權清償的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1)拖欠員工的工資及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2)應付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稅收款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導讀(1)拖欠員工的工資及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2)應付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稅收款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后資產需先支付破產費與共益債,然后依序償還以下事項:(1)拖欠員工的工資及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2)應付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稅收款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破產后債權清償的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1)拖欠員工的工資及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2)應付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稅收款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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