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購房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1、各方締約主體及其用于進行商品交易的居所。2、房屋的基礎信息。3、明確每項交易房屋的單價與總價,以及交易支付方式與日期。4、產權變更登記相關事項。5、處理各種糾紛的預定對策。6、違約責任的具體規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導讀1、各方締約主體及其用于進行商品交易的居所。2、房屋的基礎信息。3、明確每項交易房屋的單價與總價,以及交易支付方式與日期。4、產權變更登記相關事項。5、處理各種糾紛的預定對策。6、違約責任的具體規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核心要素包括如下六點:1、各方締約主體及其用于進行商品交易的居所;2、房屋的基礎信息;3、明確每項交易房屋的單價與總價,以及交易支付方式與日期;4、產權變更登記相關事項;5、處理各種糾紛的預定對策;6、違約責任的具體規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購房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1、各方締約主體及其用于進行商品交易的居所。2、房屋的基礎信息。3、明確每項交易房屋的單價與總價,以及交易支付方式與日期。4、產權變更登記相關事項。5、處理各種糾紛的預定對策。6、違約責任的具體規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