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戰斗機的劃分標準
各代戰斗機的劃分標準
1.第一代戰斗機:出現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后期,這些亞聲速戰斗機飛行速度不及聲速,最大速度約為0.8馬赫,作戰半徑在400至800公里之間。代表機型包括美國的F-86和前蘇聯的米格-15。這些戰斗機如今已退役,只能在博物館中見到。2.第二代戰斗機: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這一代戰斗機最大速度達到2.0馬赫,巡航速度為0.8馬赫,作戰半徑約為1000公里。代表機型如美國的F-104和F-4“鬼怪”式,以及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目前,大部分第二代戰斗機已退役。
導讀1.第一代戰斗機:出現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后期,這些亞聲速戰斗機飛行速度不及聲速,最大速度約為0.8馬赫,作戰半徑在400至800公里之間。代表機型包括美國的F-86和前蘇聯的米格-15。這些戰斗機如今已退役,只能在博物館中見到。2.第二代戰斗機: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這一代戰斗機最大速度達到2.0馬赫,巡航速度為0.8馬赫,作戰半徑約為1000公里。代表機型如美國的F-104和F-4“鬼怪”式,以及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目前,大部分第二代戰斗機已退役。
自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中期以后,噴氣式發動機開始被運用在戰斗機上,基于技術水平的提升,戰斗機被劃分為幾個不同的時代。目前正在發展的第四代戰斗機正在逐步取代前代機型。以下是各個時代的戰斗機標準概述:1. 第一代戰斗機:出現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后期,這些亞聲速戰斗機飛行速度不及聲速,最大速度約為0.8馬赫,作戰半徑在400至800公里之間。代表機型包括美國的F-86和前蘇聯的米格-15。這些戰斗機如今已退役,只能在博物館中見到。2. 第二代戰斗機: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這一代戰斗機最大速度達到2.0馬赫,巡航速度為0.8馬赫,作戰半徑約為1000公里。代表機型如美國的F-104和F-4“鬼怪”式,以及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目前,大部分第二代戰斗機已退役。3. 第三代戰斗機:始于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這一代戰斗機強調高機動性,要求推重比超過1.0。特別是發動機推重比需達到8.0以上。這些飛機能夠實現垂直上升衫孝,最大飛行速度為2.1至2.3馬赫,巡航速度為0.8馬赫,作戰半徑在800至2000公里之間。代表機型包括美國的F-15、F-16和F/A-18,以及前蘇聯的米格-29和蘇-27。蘇-27在1989年巴黎航展上的表現使其成為高機動性能的代名詞。4. 第四代戰斗機:1997年9月7日,美國F-22的首飛標志著戰斗機進入第四代。隨后,俄羅斯的S-37、1.44,以及美國的F-35也進行了首飛。F-22預計于2005年服役,F-35預計于2010年左右服役。由于俄羅斯的經濟問題,其第二代飛機的服役時間尚不明確。第四代戰斗機的主要特點包括: - 高敏捷性 - 隱身能力 - 短距起飛和垂直降落能力 - 超聲速巡航能力 - 多目標攻擊能力 - 內埋式武器艙 為了實現這些能力,研發團隊采用了多種先進技術,具體細節略。3.5代戰斗機:歐洲四國(英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聯合研制的EF2000“臺風”戰斗機和法國的“陣風”戰斗機,雖然基于第三代戰斗機發展而來,但由于缺乏超聲速巡航能力,被歸類為“3.5代戰斗機”。
各代戰斗機的劃分標準
1.第一代戰斗機:出現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后期,這些亞聲速戰斗機飛行速度不及聲速,最大速度約為0.8馬赫,作戰半徑在400至800公里之間。代表機型包括美國的F-86和前蘇聯的米格-15。這些戰斗機如今已退役,只能在博物館中見到。2.第二代戰斗機: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這一代戰斗機最大速度達到2.0馬赫,巡航速度為0.8馬赫,作戰半徑約為1000公里。代表機型如美國的F-104和F-4“鬼怪”式,以及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目前,大部分第二代戰斗機已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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