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帶充電寶單塊額定能量不能超過100Wh,相當于27000mAh的容量。
詳細來說,充電寶的額定能量是以Wh為單位的,這是衡量電能的一個標準。而mAh是另一個常見的電能衡量單位,尤其常用于電池和充電寶。二者之間可以通過電壓進行轉換,一般來說,充電寶的電壓為3.7V,因此100Wh相當于27000mAh。
這個限制是出于安全考慮的。高能量的充電寶在遇到短路、過熱等異常情況時,有可能發(fā)生燃燒或爆炸,對乘客和火車的安全構成威脅。因此,鐵路部門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進行了嚴格的限制。
如果您不確定您的充電寶是否符合攜帶要求,可以查看充電寶上的標簽,上面通常會標明額定能量。如果超過了規(guī)定的限制,建議您不要攜帶上火車,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