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可以帶上高鐵。
以一般充電寶3.7V 電壓為例,100Wh相當于27000mAh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電寶依然可以攜帶。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名旅客最多只能帶兩個充電寶。同時,標志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這是攜帶上高鐵的條件。
如果充電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必須經鐵路部門批準后方可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上高鐵。此外,在高鐵上使用充電寶時,也需要注意安全,避免發生短路、過熱等情況。
總的來說,在選擇充電寶時,除了考慮其容量是否適合攜帶上高鐵,還需要關注其質量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