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情形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的情形
五種情形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的情形
二、不能將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招錄為勞動者。三、家庭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服務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四、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合同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五、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合作勞動關系不認定為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未訂立書面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簽訂。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已訂立勞動合同,則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導讀二、不能將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招錄為勞動者。三、家庭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服務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四、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合同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五、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合作勞動關系不認定為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未訂立書面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簽訂。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已訂立勞動合同,則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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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將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招錄為勞動者。二、不能將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招錄為勞動者。三、家庭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服務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四、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合同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五、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合作勞動關系不認定為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未訂立書面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簽訂。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已訂立勞動合同,則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五種情形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的情形
二、不能將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招錄為勞動者。三、家庭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服務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四、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合同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五、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合作勞動關系不認定為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未訂立書面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簽訂。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已訂立勞動合同,則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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