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廢水問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解決廢水問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2.對于含有劇毒物質的廢水,如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他廢水分開處理,以便有效回收有用物質和進行處理。3.流量大但污染輕的廢水,在經過適當處理后可循環使用,避免直接排入下水道,減輕城市污水處理的負擔。4.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制糖、造紙行業的廢水,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經過處理后再利用。5.生物可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處理后排放,或進一步生化處理。6.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7.工業廢水處理應趨向于回收和利用廢水中的資源和污染物,實現閉路循環。8.工廠在處理廢水時,應改革工藝,采用合適的設備,減少污染源。例如,干法除塵代替濕法除塵,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有氰電鍍工藝。9.廢水分流排放,劇毒廢水與其他廢水分開,以便專項處理和利用。
導讀2.對于含有劇毒物質的廢水,如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他廢水分開處理,以便有效回收有用物質和進行處理。3.流量大但污染輕的廢水,在經過適當處理后可循環使用,避免直接排入下水道,減輕城市污水處理的負擔。4.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制糖、造紙行業的廢水,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經過處理后再利用。5.生物可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處理后排放,或進一步生化處理。6.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7.工業廢水處理應趨向于回收和利用廢水中的資源和污染物,實現閉路循環。8.工廠在處理廢水時,應改革工藝,采用合適的設備,減少污染源。例如,干法除塵代替濕法除塵,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有氰電鍍工藝。9.廢水分流排放,劇毒廢水與其他廢水分開,以便專項處理和利用。
1. 處理工業廢水時,應首先采用無毒或低毒的生產工藝,以減少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操作和監督,減少有毒原料的使用和流失。2. 對于含有劇毒物質的廢水,如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他廢水分開處理,以便有效回收有用物質和進行處理。3. 流量大但污染輕的廢水,在經過適當處理后可循環使用,避免直接排入下水道,減輕城市污水處理的負擔。4. 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制糖、造紙行業的廢水,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經過處理后再利用。5. 生物可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處理后排放,或進一步生化處理。6. 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7. 工業廢水處理應趨向于回收和利用廢水中的資源和污染物,實現閉路循環。8. 工廠在處理廢水時,應改革工藝,采用合適的設備,減少污染源。例如,干法除塵代替濕法除塵,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有氰電鍍工藝。9. 廢水分流排放,劇毒廢水與其他廢水分開,以便專項處理和利用。10. 根據廢水性質和成分進行分級處理,采用不同方法確保有效處理。11. 強化廢水管理,執行嚴格的操作制度,減少跑、冒、滴、漏,控制廢水總量。12. 生活廢水處理需達到物理、化學和生物指標,如去除懸浮顆粒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致病菌等,確保人和生物健康安全,同時防止水體污染。13. 在滿足上述目標的情況下,應考慮經濟成本,實現經濟有效的廢水處理。
解決廢水問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2.對于含有劇毒物質的廢水,如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他廢水分開處理,以便有效回收有用物質和進行處理。3.流量大但污染輕的廢水,在經過適當處理后可循環使用,避免直接排入下水道,減輕城市污水處理的負擔。4.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制糖、造紙行業的廢水,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經過處理后再利用。5.生物可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處理后排放,或進一步生化處理。6.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7.工業廢水處理應趨向于回收和利用廢水中的資源和污染物,實現閉路循環。8.工廠在處理廢水時,應改革工藝,采用合適的設備,減少污染源。例如,干法除塵代替濕法除塵,無氰電鍍工藝代替有氰電鍍工藝。9.廢水分流排放,劇毒廢水與其他廢水分開,以便專項處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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