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可以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來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并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個體工商戶作為一種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根據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均適用該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依照該法執行。個人之間簽訂的勞務合同可以是有效的。只要簽訂合同的雙方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的,且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這樣的勞務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一個民事法律行為要成為有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