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主體,也就是專利權人,是指那些根據法律擁有專利并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專利權的主體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 發明人或設計人:這些人是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2. 法人:對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的主體往往是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在的法人組織。3. 受讓人:通過合同或繼承等方式合法獲得專利權的人或單位。4. 外國人:這包括具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專利權的客體,即專利法所保護的對象,是指根據專利法規定可以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因此,專利權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種專利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