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車輛撞擊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發生時,賠償標準的判定主要基于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死亡賠償金:此賠償金額以事故發生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礎,通常計算20年。若受害者年滿60周歲,每增加一歲,賠償年限減少一年;若受害者年滿75周歲,則統一按5年計算。
2. 喪葬費:喪葬費的標準依據事故發生地法院所在地上一級困難職工6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3. 被扶養人生活費:若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生活費將一直支付至其18周歲;若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則支付20年的生活費。同樣,若被扶養人年滿60周歲,每增加一歲,賠償年限減少一年;若年滿75周歲,則按5年計算。
4. 家屬交通費及住宿費:這部分費用原則上考慮不超過三名家屬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和住宿費用。若超過三人,額外費用將另行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內容僅為一般性指導,實際賠償標準可能因地區差異、具體案情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動而有所不同。在處理此類事故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最準確和適用的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