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合同被騙的困境,首要任務是保持冷靜,理智應對。若合同是在對方欺騙之下簽署,它便屬于可撤銷的范疇。只要你能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在簽約過程中采用了欺騙手段,合同的撤銷便成為可能。依據《民法典》第147至151條的明文規定,諸如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一方利用欺詐手段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愿簽訂的合同、第三方欺詐導致一方違背真實意愿的合同、以及一方或第三方以脅迫手段迫使對方簽訂違背真實意愿的合同,還有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困境、判斷力缺失而訂立的合同,均屬于可撤銷合同。作為受害方,你擁有權利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合同進行變更或撤銷。
具體而言,以下情形均符合撤銷條件:
基于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一方利用欺詐手段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愿簽訂合同;第三方實施欺詐,導致一方違背真實意愿簽訂合同;一方或第三方以脅迫手段迫使對方簽訂違背真實意愿的合同;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困境、判斷力缺失而訂立的合同。面對此類情況,務必妥善保存各類證據,包括合同文本、通信記錄、交易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同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明確自身權益及應采取的應對措施。在維權過程中,務必保持冷靜,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避免造成進一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