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自身名義簽署的合同效力如何?
分公司以自身名義簽署的合同效力如何?
相關內容如下:1、分公司可自行對外簽署合同,但一般需征得總公司的批準。在這種情況下,責任由總公司全權承擔,分公司無需負擔任何連帶責任。若第三方與分公司簽署合同,則總公司須對此負有連帶責任。2、當分公司超越授權范圍簽署合同時,總公司有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追認。若總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予追認,則應視為拒絕追認。追認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導讀相關內容如下:1、分公司可自行對外簽署合同,但一般需征得總公司的批準。在這種情況下,責任由總公司全權承擔,分公司無需負擔任何連帶責任。若第三方與分公司簽署合同,則總公司須對此負有連帶責任。2、當分公司超越授權范圍簽署合同時,總公司有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追認。若總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予追認,則應視為拒絕追認。追認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且通常被認為具有效力。相關內容如下:1、分公司可自行對外簽署合同,但一般需征得總公司的批準。在這種情況下,責任由總公司全權承擔,分公司無需負擔任何連帶責任。若第三方與分公司簽署合同,則總公司須對此負有連帶責任。2、當分公司超越授權范圍簽署合同時,總公司有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追認。若總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予追認,則應視為拒絕追認。追認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以自身名義簽署的合同效力如何?
相關內容如下:1、分公司可自行對外簽署合同,但一般需征得總公司的批準。在這種情況下,責任由總公司全權承擔,分公司無需負擔任何連帶責任。若第三方與分公司簽署合同,則總公司須對此負有連帶責任。2、當分公司超越授權范圍簽署合同時,總公司有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追認。若總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予追認,則應視為拒絕追認。追認期限為一個月。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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