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是否占用購房名額?
小產權房是否占用購房名額?
該名詞僅適用于商品房領域,而小產權房則特指未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由于缺乏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及預售、銷售許可證,小產權房無法享有所有權、轉讓權、處分權以及收益權等相關權益,因此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導讀該名詞僅適用于商品房領域,而小產權房則特指未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由于缺乏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及預售、銷售許可證,小產權房無法享有所有權、轉讓權、處分權以及收益權等相關權益,因此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小產權房并無占據購房名額之說。該名詞僅適用于商品房領域,而小產權房則特指未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由于缺乏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及預售、銷售許可證,小產權房無法享有所有權、轉讓權、處分權以及收益權等相關權益,因此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小產權房是否占用購房名額?
該名詞僅適用于商品房領域,而小產權房則特指未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由于缺乏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及預售、銷售許可證,小產權房無法享有所有權、轉讓權、處分權以及收益權等相關權益,因此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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