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印度,除了佛教之外,還有許多關于因果的不同觀點。這些觀點大致可以分為四類,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第一類是“邪因邪果”,認為萬物的生起是由大自在天的能力所決定的。第二類是“無因有果”,這種觀點承認現有世界的存在,但否認其存在的原因。第三類是“有因無果”,這類觀點承認世界的存在是因,但否認它產生的結果。第四類是“無因無果”,即完全否定因果的概念。除此之外,古代印度的思想界還有兩種關于因果的學說。一種是“因中有果論”,認為現象世界的顯現必然內含于因之中,這是婆羅門教和數論學派的觀點。另一種是“因中無果論”,這是與婆羅門教相對立的思想界和勝論學派的觀點。他們主張通過結合眾多獨立的要素才能產生現象世界,因此認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佛教的因果理論則分為大小乘兩個系統。小乘的典型理論是俱舍宗,它提出了四緣、六因、五果的概念。而大乘佛教中,唯識宗是其代表,提出了四緣、十因、五果的理論。在四緣、五果的解釋上,大小乘的觀點有所不同。唯識宗認為宇宙萬物皆由阿賴耶識中種子的變現而成。在種子的變現過程中,存在著“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這三種因果關系,即“三法兩重”。其中,“種子生種子”為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為因果同時。此外,六因、五果中的異熟因與異熟果、同類因與等流果的關系也是因果異時的關系。而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的關系則為因果同時。又有一種關系是“能作因與增上果”,這種關系可以適用于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最后,“同類因與等流果”的關系是指自類之法為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因此稱為自類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