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雎不辱使命課文里的通假字
唐雎不辱使命課文里的通假字
“使”字在文中也出現了兩種用法,既可以理解為“派遣”,也可以理解為“出使”。在“秦王怫然怒”一句中,“怒”作為動詞,表示發怒;而在“懷怒未發”中,“怒”則作為名詞,表示憤怒的情感。“徒”字在文中有“光著”之意,如“免冠徒跣”。而“徒以有先生也”中的“徒”則表示“只是”,與“先生”一起構成了句子的核心。“以”字在文中多次出現,其用法多樣。如“以頭搶地耳”中的“以”用作介詞,意為“用”;而在“以君為長者”中,“以”則被用作“把”的意思;在“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中,“以”作為介詞,表示“用”或“拿”的意思。
導讀“使”字在文中也出現了兩種用法,既可以理解為“派遣”,也可以理解為“出使”。在“秦王怫然怒”一句中,“怒”作為動詞,表示發怒;而在“懷怒未發”中,“怒”則作為名詞,表示憤怒的情感。“徒”字在文中有“光著”之意,如“免冠徒跣”。而“徒以有先生也”中的“徒”則表示“只是”,與“先生”一起構成了句子的核心。“以”字在文中多次出現,其用法多樣。如“以頭搶地耳”中的“以”用作介詞,意為“用”;而在“以君為長者”中,“以”則被用作“把”的意思;在“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中,“以”作為介詞,表示“用”或“拿”的意思。
通假字在《唐雎不辱使命》中頻繁出現,如"說"通"悅","與"通"歟","諭"通"喻",這些通假字的使用豐富了文章的語言表達。“使”字在文中也出現了兩種用法,既可以理解為“派遣”,也可以理解為“出使”。在“秦王怫然怒”一句中,“怒”作為動詞,表示發怒;而在“懷怒未發”中,“怒”則作為名詞,表示憤怒的情感。“徒”字在文中有“光著”之意,如“免冠徒跣”。而“徒以有先生也”中的“徒”則表示“只是”,與“先生”一起構成了句子的核心。“以”字在文中多次出現,其用法多樣。如“以頭搶地耳”中的“以”用作介詞,意為“用”;而在“以君為長者”中,“以”則被用作“把”的意思;在“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中,“以”作為介詞,表示“用”或“拿”的意思。“之”字在文中同樣具有多重含義,如“A. 五百里之地 的”中的“之”作為助詞,不翻譯;而在“愿終守之”中,“之”則指代安陵國;“今吾以十倍之地 的”中的“之”同樣是助詞,無實際意義;“公亦嘗聞天子之怒乎”中的“之”用作結構助詞,表示領屬關系,相當于“的”;“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中的“之”同樣用作結構助詞,表示領屬關系;“夫專諸之刺王僚也”中的“之”也用作助詞,無實際意義;“皆布衣之士也 的”中的“之”同樣用作助詞,表示領屬關系;“長跪而謝之曰”中的“之”作為代詞,指代唐雎。此外,文中還有一些詞類活用的情況,如“請廣于君”中的“廣”用作動詞,意為“擴大,擴充”;“天下縞素”中的“縞素”用作動詞,意為“穿喪服”。文中還存在一些古今異義詞,如“豈直五百里哉”中的“直”古義為“只,只是”,今義為“不彎曲”;“休祲降于天”中的“休”古義為“吉祥”,今義為“休息”;“長跪而謝之曰”中的“謝”古義為“道歉”,今義為“感謝”;“夫專諸之刺王僚也”中的“夫”古義為“用在句首,作發語詞,表示要發表議論,不譯出”,今義為“夫人,丈夫”。詳情
唐雎不辱使命課文里的通假字
“使”字在文中也出現了兩種用法,既可以理解為“派遣”,也可以理解為“出使”。在“秦王怫然怒”一句中,“怒”作為動詞,表示發怒;而在“懷怒未發”中,“怒”則作為名詞,表示憤怒的情感。“徒”字在文中有“光著”之意,如“免冠徒跣”。而“徒以有先生也”中的“徒”則表示“只是”,與“先生”一起構成了句子的核心。“以”字在文中多次出現,其用法多樣。如“以頭搶地耳”中的“以”用作介詞,意為“用”;而在“以君為長者”中,“以”則被用作“把”的意思;在“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中,“以”作為介詞,表示“用”或“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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