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的確定需要依據雙眼視力情況。如果一眼視力下降至0.5,而另一眼視力正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5.10.2條款,可能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具體的傷殘等級,應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申請,由委員會根據提供的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資料,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相關資料等。法律依據包括《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的,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勞動能力鑒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分為十個傷殘等級。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并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