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放棄后能否撤銷?
繼承權放棄后能否撤銷?
繼承人的放棄申明如獲其他繼承人贊同即可生效。然而,當繼承人對已放棄的繼承又產生悔意時,其反悔請求往往無法被他嗣承人所接受。在遺產財產分配之前,若想重取繼承權,且其他繼承人對此持有異議,需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可恢復繼承權。然而,若遺產已被分割完畢,則無法再行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導讀繼承人的放棄申明如獲其他繼承人贊同即可生效。然而,當繼承人對已放棄的繼承又產生悔意時,其反悔請求往往無法被他嗣承人所接受。在遺產財產分配之前,若想重取繼承權,且其他繼承人對此持有異議,需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可恢復繼承權。然而,若遺產已被分割完畢,則無法再行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在普通情形下,放棄繼承權利之后通常無法再行撤銷,除非由人民法院做出決定方可恢復。繼承人的放棄申明如獲其他繼承人贊同即可生效。然而,當繼承人對已放棄的繼承又產生悔意時,其反悔請求往往無法被他嗣承人所接受。在遺產財產分配之前,若想重取繼承權,且其他繼承人對此持有異議,需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可恢復繼承權。然而,若遺產已被分割完畢,則無法再行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權放棄后能否撤銷?
繼承人的放棄申明如獲其他繼承人贊同即可生效。然而,當繼承人對已放棄的繼承又產生悔意時,其反悔請求往往無法被他嗣承人所接受。在遺產財產分配之前,若想重取繼承權,且其他繼承人對此持有異議,需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可恢復繼承權。然而,若遺產已被分割完畢,則無法再行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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