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遺產分配份額
如何確定遺產分配份額
然而,如符合特定情形,可不均等。具體而言。1.生活困苦且喪失勞動力的繼承人應獲優先照顧。2.扶養責任重大或與被繼承人共度時光者可多得遺產。3.有扶養能力卻未履行義務之人,不應分得多于他人或少于他人之份。4.所有繼承人經協商一致后,也可改變均等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導讀然而,如符合特定情形,可不均等。具體而言。1.生活困苦且喪失勞動力的繼承人應獲優先照顧。2.扶養責任重大或與被繼承人共度時光者可多得遺產。3.有扶養能力卻未履行義務之人,不應分得多于他人或少于他人之份。4.所有繼承人經協商一致后,也可改變均等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遺囑內容進行遺產分割,若無遺囑則同序繼承人平均分配;然而,如符合特定情形,可不均等。具體而言:1.生活困苦且喪失勞動力的繼承人應獲優先照顧。2.扶養責任重大或與被繼承人共度時光者可多得遺產。3.有扶養能力卻未履行義務之人,不應分得多于他人或少于他人之份。4.所有繼承人經協商一致后,也可改變均等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何確定遺產分配份額
然而,如符合特定情形,可不均等。具體而言。1.生活困苦且喪失勞動力的繼承人應獲優先照顧。2.扶養責任重大或與被繼承人共度時光者可多得遺產。3.有扶養能力卻未履行義務之人,不應分得多于他人或少于他人之份。4.所有繼承人經協商一致后,也可改變均等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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