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鑒定時效相關問題
故意傷害鑒定時效相關問題
具體是否納入醫療事故賠付范圍需根據醫學鑒定機構的報告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律解釋,需待實際發生了再行申訴的情形被稱為“后續治療費”。但若醫療證明或鑒定明確指出該費用是必然產生的,那么醫療費和后續治療費可視作整體,將其給予賠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導讀具體是否納入醫療事故賠付范圍需根據醫學鑒定機構的報告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律解釋,需待實際發生了再行申訴的情形被稱為“后續治療費”。但若醫療證明或鑒定明確指出該費用是必然產生的,那么醫療費和后續治療費可視作整體,將其給予賠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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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可進行日后的傷情評估及后續治療費用判定。具體是否納入醫療事故賠付范圍需根據醫學鑒定機構的報告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律解釋,需待實際發生了再行申訴的情形被稱為“后續治療費”。但若醫療證明或鑒定明確指出該費用是必然產生的,那么醫療費和后續治療費可視作整體,將其給予賠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故意傷害鑒定時效相關問題
具體是否納入醫療事故賠付范圍需根據醫學鑒定機構的報告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律解釋,需待實際發生了再行申訴的情形被稱為“后續治療費”。但若醫療證明或鑒定明確指出該費用是必然產生的,那么醫療費和后續治療費可視作整體,將其給予賠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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