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補領和到期換領的辦理流程基本是一致的,區別有兩處:
1、到期換領身份證,領取新證時,公安機關應當同時回收舊證。
2、丟失補領的工本費為40元,到期換領工本費20元。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考慮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采用非接觸式集成電路技術、密碼技術、防偽膜和辟線等印刷技術,使用了改性聚脂等環保材料,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同意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如下情況時需要使用身份證:
1.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