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工作11號開始,由于人口普查需要逐人逐項登記普查信息所以我們需要做到如實告知個人信息,在必要的時候填寫調查問卷。
一、人口普查工作的具體開展這次的普查工作一共有兩個環節分別是摸底和登記。從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人口普查工作進行摸底工作,普查員會逐戶進行調查,以查明每一地區的房屋數目及具體位置,并進入住戶家中進行普查告知,詢問登記方式,了解住戶的大致情況。
從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十日為普查正式登記階段,普查員要進入每一戶人家逐一登記普查資料,期間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戶填寫一份長表,以了解更多的人口結構信息。
到時候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都會佩戴統一的證件開展工作,普查員到戶后,住戶可要求普查員先出示身份證明,再告知相關人口普查資料。
二、人口普查的主要內容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家庭的基本情況,其主要內容包括:被調查人姓名、被調查人身份證號碼、被調查人性別、被調查人年齡、被調查人民族、被調查人文化程度、被調查人從事的行業、被調查人的職業、流動人口情況、被調查人的婚姻情況、被調查人是否死亡、被調查人的住房情況等。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定,對于軍人和交通不便地區的人口普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十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等人員的普查內容和方法,由國家統計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有關部門規定。
交通極為不便地區的人口普查登記的時間和方法,由國家統計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