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不科學,對女人來說不公平。人性化的應該是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可以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不科學,對女人來說不公平。人性化的應該是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可以
個人也認為該人性化些,現在本來大多晚婚,如果父母養育了女方30年,不說60萬,也得四五十萬,最后嫁給了男方,有良心能理解的男方,或會為女方著想的也許多給點彩禮錢,有的還不給,還誤會把父母一生的辛勞當做交易,甚至有人說賣女兒?彩禮不應該是父母給孩子結婚生活的創建家庭的鼓勵嗎?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他們懂父母的辛苦嗎?何況養女孩花錢本來就比男孩多,畢竟娶了一個做家務活的女人,操心的女人,婚前男方有房有車,但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如果不是共同財產,女的嫁給了男方,不僅要照顧男方父母,孩子,丈夫。嫁的遠的自己父母都照顧不到,養這么大都沒法孝敬父母。你們又知道這種難受?女的為男方生了孩子,如若過的不好離婚了,也只能凈身出戶,有良心的男方會分點辛苦費,沒良心的就當把媳婦踢出去了,娶個媳婦又算什么?就為了傳宗接
導讀個人也認為該人性化些,現在本來大多晚婚,如果父母養育了女方30年,不說60萬,也得四五十萬,最后嫁給了男方,有良心能理解的男方,或會為女方著想的也許多給點彩禮錢,有的還不給,還誤會把父母一生的辛勞當做交易,甚至有人說賣女兒?彩禮不應該是父母給孩子結婚生活的創建家庭的鼓勵嗎?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他們懂父母的辛苦嗎?何況養女孩花錢本來就比男孩多,畢竟娶了一個做家務活的女人,操心的女人,婚前男方有房有車,但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如果不是共同財產,女的嫁給了男方,不僅要照顧男方父母,孩子,丈夫。嫁的遠的自己父母都照顧不到,養這么大都沒法孝敬父母。你們又知道這種難受?女的為男方生了孩子,如若過的不好離婚了,也只能凈身出戶,有良心的男方會分點辛苦費,沒良心的就當把媳婦踢出去了,娶個媳婦又算什么?就為了傳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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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認為該人性化些,現在本來大多晚婚,如果父母養育了女方30年,不說60萬,也得四五十萬,最后嫁給了男方,有良心能理解的男方,或會為女方著想的也許多給點彩禮錢,有的還不給,還誤會把父母一生的辛勞當做交易,甚至有人說賣女兒? 彩禮不應該是父母給孩子結婚生活的創建家庭的鼓勵嗎?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他們懂父母的辛苦嗎?何況養女孩花錢本來就比男孩多,畢竟娶了一個做家務活的女人,操心的女人,婚前男方有房有車,但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如果不是共同財產,女的嫁給了男方,不僅要照顧男方父母,孩子,丈夫。。嫁的遠的自己父母都照顧不到,養這么大都沒法孝敬父母。。你們又知道這種難受? 女的為男方生了孩子,如若過的不好離婚了,也只能凈身出戶,有良心的男方會分點辛苦費,沒良心的就當把媳婦踢出去了,娶個媳婦又算什么?就為了傳宗接代? 未免太現實了吧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不科學,對女人來說不公平。人性化的應該是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可以
個人也認為該人性化些,現在本來大多晚婚,如果父母養育了女方30年,不說60萬,也得四五十萬,最后嫁給了男方,有良心能理解的男方,或會為女方著想的也許多給點彩禮錢,有的還不給,還誤會把父母一生的辛勞當做交易,甚至有人說賣女兒?彩禮不應該是父母給孩子結婚生活的創建家庭的鼓勵嗎?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他們懂父母的辛苦嗎?何況養女孩花錢本來就比男孩多,畢竟娶了一個做家務活的女人,操心的女人,婚前男方有房有車,但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如果不是共同財產,女的嫁給了男方,不僅要照顧男方父母,孩子,丈夫。嫁的遠的自己父母都照顧不到,養這么大都沒法孝敬父母。你們又知道這種難受?女的為男方生了孩子,如若過的不好離婚了,也只能凈身出戶,有良心的男方會分點辛苦費,沒良心的就當把媳婦踢出去了,娶個媳婦又算什么?就為了傳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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