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為析產和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區別
債權人代為析產和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區別
1、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2、代位清償,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務承擔,是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協議,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但需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3、代位清償后,第三人不能獲得求償權。在債務承擔中,第三人清償后可以向債務人求償。4、代位清償應具備的要件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導讀1、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2、代位清償,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務承擔,是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協議,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但需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3、代位清償后,第三人不能獲得求償權。在債務承擔中,第三人清償后可以向債務人求償。4、代位清償應具備的要件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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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為析產和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區別如下:1、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2、代位清償,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務承擔,是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協議,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但需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3、代位清償后,第三人不能獲得求償權。在債務承擔中,第三人清償后可以向債務人求償。4、代位清償應具備的要件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債權人代為析產和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區別
1、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2、代位清償,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務承擔,是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協議,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但需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3、代位清償后,第三人不能獲得求償權。在債務承擔中,第三人清償后可以向債務人求償。4、代位清償應具備的要件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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