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摩托車所有者應當在交售報廢摩托車后 7 日內,持下列證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摩托車注銷登記。 ? ??
《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 ?
身份證明; ? ??
《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 ?
屬海關監管的摩托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 (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摩托車注銷登記后,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號牌。 ?
摩托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廢: ?
自初次登記之日起滿 8 年的; ?
登記未滿 8 年,但達不到國家對摩托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登記未滿 8 年,但排放污染物超過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
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報廢標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