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權力與權利區別在于
會計上權力與權利區別在于
1、權利的主體是不特定的,而權力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的主體十分普遍。就公民權利來說所有的公民都有權享有。對于民事經濟權利來說,也可以認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就權力來說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有特定的主體限制。這種限制都是由法律來作出的。2、權利的內容比權力的內容廣泛。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等。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權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規定。法律所規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權利,而權力則是嚴格以法律的規定內容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規定范圍,即構成對于其他權力或者權利的侵犯。即構成違法。
導讀1、權利的主體是不特定的,而權力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的主體十分普遍。就公民權利來說所有的公民都有權享有。對于民事經濟權利來說,也可以認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就權力來說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有特定的主體限制。這種限制都是由法律來作出的。2、權利的內容比權力的內容廣泛。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等。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權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規定。法律所規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權利,而權力則是嚴格以法律的規定內容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規定范圍,即構成對于其他權力或者權利的侵犯。即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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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權力與權利區別在于三個方面。1、權利的主體是不特定的,而權力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的主體十分普遍。就公民權利來說所有的公民都有權享有。對于民事經濟權利來說,也可以認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就權力來說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有特定的主體限制。這種限制都是由法律來作出的。2、權利的內容比權力的內容廣泛。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等。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權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規定。法律所規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權利,而權力則是嚴格以法律的規定內容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規定范圍,即構成對于其他權力或者權利的侵犯。即構成違法。3、權利可以放棄,權力不能放棄。這是由權利的自主性所決定的,而權力,往往都是職權,是與職責相伴隨的。放棄權力則可能意味著瀆職,而瀆職,不僅為法律所禁止,甚至還為法律所要懲罰。原則上權力也不可權力享有者隨意轉讓,而權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權利之外,許多權利都是可以轉讓的。
會計上權力與權利區別在于
1、權利的主體是不特定的,而權力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的主體十分普遍。就公民權利來說所有的公民都有權享有。對于民事經濟權利來說,也可以認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就權力來說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有特定的主體限制。這種限制都是由法律來作出的。2、權利的內容比權力的內容廣泛。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等。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權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規定。法律所規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權利,而權力則是嚴格以法律的規定內容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規定范圍,即構成對于其他權力或者權利的侵犯。即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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