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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大學《通知》規定: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學位論文“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以下簡稱“復制比”)由“須低于20%”調整為“須低于10%”。對于查重過程中復制比超過10%(含10%)的學位論文,學院應根據超出程度分段制定處理規則,并報研究生院備案。2、華南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查重率要求論文重復率低于10%,才算論文查重通過,允許送審。3、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論文查重結果文字復制比不能超過10%,這樣才可以用過論文的查重。4、具體哪些學校是10%的規定,還請查閱相關大學的最新權威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