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發布限摩規定,旨在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減少噪音和空氣污染。禁摩車型包括本市新辦理注冊登記的摩托車和外轄區摩托車,以及本市辦理注冊登記但未獲得入城準行證的摩托車。此外,達到報廢條件的摩托車也必須報廢。
禁行路段方面,二環路以內區域、關上中心區、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等地禁止摩托車行駛。在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個區以及呈貢新區的城市道路上,摩托車也不得通行。具體而言,環城東路、環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環城南路(不含)以內的區域也不允許摩托車通行。
持有入城準行證的摩托車,其準行證將被作廢。摩托車遺失后,不再補辦或續辦車牌、證以及入城準行證。政策的出臺是為了規范摩托車使用,減少交通擁堵和環境污染,保障城市交通秩序。
政策詳情可參考原文:http://www.km.gov.cn/c/2020-05-15/3522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