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隨軍政策
家屬隨軍政策
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應貫徹國家就業政策,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的原則,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重要責任,需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軍隊各級應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提供隨軍家屬信息,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并組織職業技能培訓。隨軍前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家屬,應按照屬地管理、專業對口、就地就近的原則進行安置。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隨軍家屬需優先安置。國家鼓勵企業吸納隨軍家屬就業,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根據實際需求擇優聘用隨軍家屬,具體比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導讀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應貫徹國家就業政策,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的原則,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重要責任,需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軍隊各級應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提供隨軍家屬信息,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并組織職業技能培訓。隨軍前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家屬,應按照屬地管理、專業對口、就地就近的原則進行安置。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隨軍家屬需優先安置。國家鼓勵企業吸納隨軍家屬就業,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根據實際需求擇優聘用隨軍家屬,具體比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8/wz/18365891752.jpg)
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旨在保障國家和社會對軍人隨軍家屬的優待,促進軍隊戰斗力建設與社會和諧發展。隨軍家屬是指經軍隊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他們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奉獻,應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隨軍家屬的義務。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應貫徹國家就業政策,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的原則,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重要責任,需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軍隊各級應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提供隨軍家屬信息,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并組織職業技能培訓。隨軍前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家屬,應按照屬地管理、專業對口、就地就近的原則進行安置。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隨軍家屬需優先安置。國家鼓勵企業吸納隨軍家屬就業,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根據實際需求擇優聘用隨軍家屬,具體比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就業困難的隨軍家屬納入政府就業扶持范圍,提供就業服務、鼓勵企業吸納和公益性崗位援助。軍隊和地方人民政府應積極鼓勵和扶持隨軍家屬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于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應給予政策支持。駐地偏遠、缺乏社會就業依托的部隊應充分挖掘內部安置潛力,通過開辦營區服務網點等形式安置隨軍家屬。隨軍家屬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獲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軍地各級應加強對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每年召開會議部署、檢查和總結安置工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也應按照此辦法執行。此辦法自2013年10月8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的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為準。
家屬隨軍政策
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應貫徹國家就業政策,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的原則,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重要責任,需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軍隊各級應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提供隨軍家屬信息,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并組織職業技能培訓。隨軍前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家屬,應按照屬地管理、專業對口、就地就近的原則進行安置。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隨軍家屬需優先安置。國家鼓勵企業吸納隨軍家屬就業,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根據實際需求擇優聘用隨軍家屬,具體比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