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州,針對本地戶籍與非本地戶籍購房者,限購政策有所不同。對于非本市戶籍人士,若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可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而對于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則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對于本市戶籍的家庭,則允許購買兩套住房。關于限制購房套數的規定,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將暫停售房。而對于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則限購一套住宅。對于人才購房,也有特殊的規定。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同意引進或納入政府管理服務備案的非本市戶籍院士、領軍人才等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允許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此外,在本市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允許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