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社保減免政策一覽
2020杭州社保減免政策一覽
政策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2月至4月的社會保險費,減半征收2月至6月的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參照執行。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具體名單和執行標準由當地部門確定。政策實施期間,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不變,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各地需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文件強調,各地政府應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各地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實施各項政策,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省里報告。
導讀政策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2月至4月的社會保險費,減半征收2月至6月的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參照執行。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具體名單和執行標準由當地部門確定。政策實施期間,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不變,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各地需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文件強調,各地政府應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各地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實施各項政策,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省里報告。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8/wz/18365574752.jpg)
為助力疫情防控與企業恢復生產,2020年杭州出臺了一系列社保減免政策,減輕企業負擔。政策依據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旨在確保企業員工權益不受影響。政策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2月至4月的社會保險費,減半征收2月至6月的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參照執行。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具體名單和執行標準由當地部門確定。政策實施期間,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不變,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各地需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文件強調,各地政府應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各地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實施各項政策,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省里報告。文件明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旨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減輕企業負擔。
2020杭州社保減免政策一覽
政策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2月至4月的社會保險費,減半征收2月至6月的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參照執行。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具體名單和執行標準由當地部門確定。政策實施期間,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不變,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各地需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文件強調,各地政府應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各地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實施各項政策,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省里報告。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