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州限行最新政策
2020廣州限行最新政策
具體實施范圍包括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珠江水道、鴉崗大道、華南快速干線、尖彭路、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華南快速干線二期、廣汕路等,以及連接這些區域的橋梁。以下車輛不適用該政策: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客運車輛、校車、港澳號牌及使領館號牌車輛,以及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在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特定政治會議及國際展覽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在管控區域內正常通行。對于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政策的車輛,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政策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管理措施。
導讀具體實施范圍包括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珠江水道、鴉崗大道、華南快速干線、尖彭路、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華南快速干線二期、廣汕路等,以及連接這些區域的橋梁。以下車輛不適用該政策: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客運車輛、校車、港澳號牌及使領館號牌車輛,以及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在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特定政治會議及國際展覽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在管控區域內正常通行。對于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政策的車輛,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政策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管理措施。
廣州限行政策旨在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精準管控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特別是那些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該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規定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包括臨時號牌車輛)進入特定區域的連續行駛時間不得超過4天,且再次進入需間隔4天以上。具體實施范圍包括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珠江水道、鴉崗大道、華南快速干線、尖彭路、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華南快速干線二期、廣汕路等,以及連接這些區域的橋梁。以下車輛不適用該政策: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客運車輛、校車、港澳號牌及使領館號牌車輛,以及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在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特定政治會議及國際展覽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在管控區域內正常通行。對于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政策的車輛,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政策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管理措施。違反本通告的車輛將依法予以處理。該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
2020廣州限行最新政策
具體實施范圍包括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珠江水道、鴉崗大道、華南快速干線、尖彭路、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華南快速干線二期、廣汕路等,以及連接這些區域的橋梁。以下車輛不適用該政策: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客運車輛、校車、港澳號牌及使領館號牌車輛,以及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在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特定政治會議及國際展覽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可在管控區域內正常通行。對于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政策的車輛,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政策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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