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放條件
深圳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放條件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需滿足合同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且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需在認定的有效期內。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經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次申請不少于3個月,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需具有我市戶籍。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的申請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與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需要材料;
導讀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需滿足合同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且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需在認定的有效期內。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經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次申請不少于3個月,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需具有我市戶籍。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的申請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與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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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需滿足合同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且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需在認定的有效期內。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經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次申請不少于3個月,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需具有我市戶籍。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的申請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與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需要材料申請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需提交《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申請表》兩份,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并驗原件,市住房建設部門出具的購房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并驗原件,身份證明變更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獎勵補貼應在認定后一年內首次申請并在其后4個年度內連續申請完畢,每人每任期年度僅限申請1次,不符合發放條件的不予發放。網上辦理流程單位申請者需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網上申報”板塊,進入“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系統”提交申請。首發申請需提交相關材料至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續發申請只需在線上傳掃描件。受理階段,窗口工作人員檢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并核查原件。審核部門檢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對存在疑問的材料進行審查確認,核算應發金額。審批通過后,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獎勵補貼。溫馨提示自2018年8月1日起,獎勵補貼續發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無需提交書面材料。續發是指此前已成功申領過獎勵補貼的高層次人才再次提起發放申請。
深圳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放條件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需滿足合同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且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需在認定的有效期內。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后在深圳全職工作的經認定的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次申請不少于3個月,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于12個月。地方級領軍人才、后備級人才還需具有我市戶籍。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的申請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與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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