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何時生效?
要約何時生效?
據現行法規,要約有三種生效模式。一是口頭形式,當受要約方已知曉其具體內容,則該要約即時生效。若受要約方僅聽聞而不解其意,則該要約暫未生效,此舉亦符國際慣例,國際上通常采到達主義,不論受要約方知否要約內容。二是電子形式的要約,可分為兩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進入系統為準進行生效判斷,無需考慮受要約方是否了解要約內容。三是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受要約方得知或應知悉該電子信息已進入其系統之時起生效,此處同樣僅關注進入時間,不受是否了解其內容影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
導讀據現行法規,要約有三種生效模式。一是口頭形式,當受要約方已知曉其具體內容,則該要約即時生效。若受要約方僅聽聞而不解其意,則該要約暫未生效,此舉亦符國際慣例,國際上通常采到達主義,不論受要約方知否要約內容。二是電子形式的要約,可分為兩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進入系統為準進行生效判斷,無需考慮受要約方是否了解要約內容。三是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受要約方得知或應知悉該電子信息已進入其系統之時起生效,此處同樣僅關注進入時間,不受是否了解其內容影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
要約乃是表達締約意愿之意思表示。據現行法規,要約有三種生效模式:一是口頭形式,當受要約方已知曉其具體內容,則該要約即時生效;若受要約方僅聽聞而不解其意,則該要約暫未生效,此舉亦符國際慣例,國際上通常采到達主義,不論受要約方知否要約內容;二是電子形式的要約,可分為兩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進入系統為準進行生效判斷,無需考慮受要約方是否了解要約內容;三是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受要約方得知或應知悉該電子信息已進入其系統之時起生效,此處同樣僅關注進入時間,不受是否了解其內容影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要約何時生效?
據現行法規,要約有三種生效模式。一是口頭形式,當受要約方已知曉其具體內容,則該要約即時生效。若受要約方僅聽聞而不解其意,則該要約暫未生效,此舉亦符國際慣例,國際上通常采到達主義,不論受要約方知否要約內容。二是電子形式的要約,可分為兩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進入系統為準進行生效判斷,無需考慮受要約方是否了解要約內容。三是非指定系統的要約,以受要約方得知或應知悉該電子信息已進入其系統之時起生效,此處同樣僅關注進入時間,不受是否了解其內容影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