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十三條 執行委員會職責:在全體會議休會期間,負責審查認證材料,頒發認證證書,處理其他重要事項。十四條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職責:一、主任委員負責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工作;三、秘書長負責實施決議,匯報工作;四、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負責中心工作。十五條 中心主任職責:一、組織質量方針和計劃,發布實施;二、報告工作,貫徹決議;三、編制年度計劃和發展計劃;四、制訂質量體系,管理評審;五、實施產品認證工作。十六條 專家工作職責:一、建議產品認證范圍和目錄;二、起草認證標準或技術要求;三、協助制定檢查大綱,配合現場檢查;四、評審認證產品;五、解決技術問題。
導讀十三條 執行委員會職責:在全體會議休會期間,負責審查認證材料,頒發認證證書,處理其他重要事項。十四條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職責:一、主任委員負責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工作;三、秘書長負責實施決議,匯報工作;四、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負責中心工作。十五條 中心主任職責:一、組織質量方針和計劃,發布實施;二、報告工作,貫徹決議;三、編制年度計劃和發展計劃;四、制訂質量體系,管理評審;五、實施產品認證工作。十六條 專家工作職責:一、建議產品認證范圍和目錄;二、起草認證標準或技術要求;三、協助制定檢查大綱,配合現場檢查;四、評審認證產品;五、解決技術問題。
十二條 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包括:一、制定和修訂工作方針及規劃,審查相關章程、管理辦法和其他工作文件;二、審定節能標志;三、決定機構設置、職責和人員任免;四、確定認證產品種類,報批發布;五、頒發認證證書;六、撤銷或注銷認證證書,禁止使用標志;七、批準中心的運行方針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八、處理申訴和爭議;九、監督中心財務。十三條 執行委員會職責:在全體會議休會期間,負責審查認證材料,頒發認證證書,處理其他重要事項。十四條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職責:一、主任委員負責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工作;三、秘書長負責實施決議,匯報工作;四、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負責中心工作。十五條 中心主任職責:一、組織質量方針和計劃,發布實施;二、報告工作,貫徹決議;三、編制年度計劃和發展計劃;四、制訂質量體系,管理評審;五、實施產品認證工作。十六條 專家工作職責:一、建議產品認證范圍和目錄;二、起草認證標準或技術要求;三、協助制定檢查大綱,配合現場檢查;四、評審認證產品;五、解決技術問題。十七條 中心的工作職責:一、處理日常事務,提供秘書服務,報告工作情況;二、提交工作報告和計劃,組織實施;三、提交認證產品名錄;四、受理認證申請,組織檢查和審核,協調檢驗機構,專家評審;五、監督認證產品和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六、處理認證證書和相關手續,備案;七、解決認證爭議;八、管理認證費用;九、負責審核員和工作人員管理;十、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十一、完成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十三條 執行委員會職責:在全體會議休會期間,負責審查認證材料,頒發認證證書,處理其他重要事項。十四條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職責:一、主任委員負責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工作;三、秘書長負責實施決議,匯報工作;四、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負責中心工作。十五條 中心主任職責:一、組織質量方針和計劃,發布實施;二、報告工作,貫徹決議;三、編制年度計劃和發展計劃;四、制訂質量體系,管理評審;五、實施產品認證工作。十六條 專家工作職責:一、建議產品認證范圍和目錄;二、起草認證標準或技術要求;三、協助制定檢查大綱,配合現場檢查;四、評審認證產品;五、解決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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