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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京東上的一筆訂單由于物流跟蹤信息未顯示,快遞員在配送時未通知我,直接將商品放在了單位的門衛處,結果商品丟失了。2. 目前存在爭議的是,究竟是快遞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因為他們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將商品留在了門衛,并未保證商品的安全?3. 還是門衛應當負責,因為他們收到了我的快遞,卻沒有及時通知我取件,導致我錯過了取件的最佳時機?4. 另外,我也在反思自己,是否應該在快遞送達后更早地與快遞公司聯系,確認商品的送達情況,而不是等到20天后才進行咨詢?5. 通常情況下,單位都會有監控設備,通過查看監控錄像,或許能夠明確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