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一、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判刑標準是什么1、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判刑標準如下:(1)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五條【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法提供出口退稅證罪】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二、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構成要件如下:1、構成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3、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國家稅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4、客觀方面表體現在徇私舞弊,不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出口退稅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加重處罰,指抵扣的稅款、出口退稅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稅款流失數額特別巨大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