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對國家安全的理解和概括,一般是指作為政治權力組織的國家機器所建立的社會制度的生(存)與發展的保障.它包括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相關的國家政權、社會制度和國家機關的安全.廣義的國家安全包括國防、外交、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隱蔽戰線等方面,狹義的國家安全僅指隱蔽戰線安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第四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國防,就是指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第三條 國防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