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駕駛報廢車上路處罰如下:1、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對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征是什么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2、行為的違法性,違反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相關法規;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4、行為應受處罰性,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公安機關,處罰的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3種觀點: 一、駕駛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承擔什么責任1、駕駛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承擔全責。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是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影響,如果對方對交通事故發生沒有過錯的,駕駛報廢車輛一方負全責。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二、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征具體是什么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2、行為的違法性,違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4、行為應受處罰性,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