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是可以的,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居住證的有效期不由公司或個人辦理,主要取決于您是否正常繳納了社會保險。如果公司目前正常幫您繳款,您辦理的居留許可有效期為10年。臨時居住證和長期居住證都是一樣的。如果您離開公司,社會保障也將停止,三個月后,居住證許可將從長期有效改為臨時半年有效。居住證的出現是在全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越來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也越來越大。以廣東為例:在廣州居住三日以上的外來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城鎮或街道外來人口服務管理部門或窗口申請登記信息。廣州市流動人口可通過省公安廳的人口自助申報系統申請居住登記。來廣州的流動性人口進入酒店、飯館、賓館等娛樂或營業性場所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住宿登記信息,可以不再辦理居留登記等信息。相關法律法規:《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條例》很明確的規定的申領居住證的主體對象是公民,而不是公司。因此,只能以公民個人的名義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同時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3種觀點: 一、申請單位資格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二、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三、辦理程序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四、報送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8)《誠信聲明》下載(9)《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第1種觀點: 是可以的,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居住證的有效期不由公司或個人辦理,主要取決于您是否正常繳納了社會保險。如果公司目前正常幫您繳款,您辦理的居留許可有效期為10年。臨時居住證和長期居住證都是一樣的。如果您離開公司,社會保障也將停止,三個月后,居住證許可將從長期有效改為臨時半年有效。居住證的出現是在全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越來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也越來越大。以廣東為例:在廣州居住三日以上的外來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城鎮或街道外來人口服務管理部門或窗口申請登記信息。廣州市流動人口可通過省公安廳的人口自助申報系統申請居住登記。來廣州的流動性人口進入酒店、飯館、賓館等娛樂或營業性場所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住宿登記信息,可以不再辦理居留登記等信息。相關法律法規:《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條例》很明確的規定的申領居住證的主體對象是公民,而不是公司。因此,只能以公民個人的名義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同時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2種觀點: 一、申請單位資格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二、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三、辦理程序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四、報送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8)《誠信聲明》下載(9)《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第3種觀點: 可以的,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一、公司怎么申請居住證1.開戶:公司攜帶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勞保事務所窗口或居住證受理點開戶,獲取系統登錄用戶名及密碼。2.填表:公司下載《xx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指導員工填寫。需要注意的是,表格中帶*號的內容必填,申請人需在“承諾”處簽名,此外,表格背面需要黏貼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數碼相片認證回執、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復印件(20至49歲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提供)。 二、公司地址租賃合同能否辦居住證 可以的,不過同時需要其他的資料的。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就業證明等的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三、居住證是什么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條例》很明確的規定的申領居住證的主體對象是公民,而不是公司。因此,只能以公民個人的名義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同時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1種觀點: 工作居住證各個地方的都是有不同的認證要求,不能變更,只能在新的城市重新辦理。一、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2、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二、申請(一)提交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8、《誠信聲明》9、《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二)辦理程序: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第2種觀點: 律師分析:外地來的工作人員若年滿16周歲,并且在本市暫住的時間超過了1個月或者擬在本市從事務工或者經商等的活動的外來人員都應當申領《暫住證》。《暫住證》的有效期長是為一年,如果超過了有效期則作廢。《暫住證》的有效期滿之后外來的人員仍需要在期滿的前10日內到暫住地的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的。如果外來的人員持有效期限是不滿一年的《暫住證》,在其有效期滿之后,則需要在長的有效期內在延期,可以申請延期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暫住證為一人一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 第七條 暫住證丟失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補領手續。 第八條 暫住證登記項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編號、暫住地址、暫住理由、有效期限等。暫住證登記項目需要變更、更正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第3種觀點: 需要的。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公司公章;法人暫住證(原件)。一、企業變更法人需要本人到場嗎一般是要本人親去,當然有授權委托書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建議咨詢當地工商局。公司法人的變更資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8)公司公章。(9)法人暫住證(原件)。二、股權變更要求流程是怎樣的股權變更的流程如下: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1種觀點: 可以的,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一、公司怎么申請居住證1.開戶:公司攜帶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勞保事務所窗口或居住證受理點開戶,獲取系統登錄用戶名及密碼。2.填表:公司下載《xx市居住證申請表》,并指導員工填寫。需要注意的是,表格中帶*號的內容必填,申請人需在“承諾”處簽名,此外,表格背面需要黏貼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數碼相片認證回執、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復印件(20至49歲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提供)。 二、公司地址租賃合同能否辦居住證 可以的,不過同時需要其他的資料的。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就業證明等的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三、居住證是什么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條例》很明確的規定的申領居住證的主體對象是公民,而不是公司。因此,只能以公民個人的名義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同時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2種觀點: 一、申請單位資格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二、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三、辦理程序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四、報送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8)《誠信聲明》下載(9)《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1)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2)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3)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2、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1種觀點: 法律分析:居住權人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2種觀點: 居住權設立的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居住權期限;解決爭議的方法;2、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居住權人應當召集遺囑人的全體繼承人到不動產登記窗口,書面確認遺囑是否為生效的遺囑,然后持該份生效遺囑、遺囑人死亡證明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如果房主的繼承人也需要辦理繼承登記,您可與全體繼承人、受遺贈人共同申請;3、以生效法律文書設立居住權。生效法律文書也是居住權設立的一種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居住權,居住權人可單方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指居住權設立的當事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住權,指居住權人對于別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權利。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后居住權才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1種觀點: 是可以的,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申請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居住證的有效期不由公司或個人辦理,主要取決于您是否正常繳納了社會保險。如果公司目前正常幫您繳款,您辦理的居留許可有效期為10年。臨時居住證和長期居住證都是一樣的。如果您離開公司,社會保障也將停止,三個月后,居住證許可將從長期有效改為臨時半年有效。居住證的出現是在全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越來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也越來越大。以廣東為例:在廣州居住三日以上的外來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城鎮或街道外來人口服務管理部門或窗口申請登記信息。廣州市流動人口可通過省公安廳的人口自助申報系統申請居住登記。來廣州的流動性人口進入酒店、飯館、賓館等娛樂或營業性場所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住宿登記信息,可以不再辦理居留登記等信息。相關法律法規:《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條例》很明確的規定的申領居住證的主體對象是公民,而不是公司。因此,只能以公民個人的名義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同時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一、辦理程序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后由區縣人事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二、報送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8)《誠信聲明》下載(9)《xx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幫忙辦理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1種觀點: 第六十三條: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與法人注冊登記的地址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依據注冊登記的地址確定。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與法人注冊登記的地址不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一、法人的住所的有關說明這關系到案件的管轄法院問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根據工商登記的要求,法人在設立時其住所應當是其主要經營場所,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營業執照登記的地址為法人住所地。但是在工商登記地與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相分離的情況下,法院應以最終確認的實際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作為法人住所地。此時,法人的注冊登記地址不能作為確定管轄的依據。需要注意的是,“案件受理后,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權不受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的影響”。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多營業地或多辦事機構的法人普遍存在,也很難區分“主、次”。為統一操作,對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主要”不作條件限定,包括規模、時間等等,只要當事人能夠證明其確在該地經營或辦公即可。法人住所地是唯一的,實行工商登記制度,如果發生變化,應根據法人登記條例進行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仍以營業執照確定住所地。原告只須證明起訴地為被告的登記地即可。如果對實際營業地進行確認,對原告是不利的。一種意見認為,只要法人工商登記地或實際營業地、辦事機構有一處在受理案件法院轄區,此法院對案件就具有管轄權。但此兩種意見都突破了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的規定。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區別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里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2種觀點: 法人住所地如何確定?法人住所地確定: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長期固定的中心活動處所。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規定的,而各國規定又有所不同。在歐美發達國家,一般規定以法人的主事務所在地(即法人機關所在地,如董事會)為住所;在一些發展中國家,規定以營業中心所在地為住所。多數國家規定法人只能有一個住所,但可以有多個場所。也有少數國家(如德國)規定法人可以有幾個住所。中國法律目前沒有法人住所的規定,但在實踐中是以法人主事務所在地為住所的,而且人們認為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個。這就是關于您問題的相關法律。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章管轄第一條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爭議標的額大的案件、案情復雜的案件,或者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等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第二條專利糾紛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第三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注冊地或者登記地為住所地。第四條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第五條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個人合伙、合伙型聯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注冊登記,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六條被告被注銷戶籍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確定管轄;原告、被告均被注銷戶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七條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八條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九條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三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四條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第十六條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七條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是有訴訟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既可以成為原告,也可以成為被告。但要成為一個具體案件的原告,還必須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和保護的,發生爭議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權益必須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護的民事權益,如果與本案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屬于當事人不合格,就不能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能夠通過起訴成為民事案件原告的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中: 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 例如企業的籌備處、分支機構等不夠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等。2、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認為侵犯了自己權益或與自己發生爭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必須明確,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原告的請求就無人承認,法律關系無法證實,人民法院也無從開始審判活動。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所謂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必須具體,即原告通過訴訟要求達到什么具體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體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所謂事實,是指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事實,以及被告侵權的事實或與原告發生爭議的事實。同時還包括證明案件事實存在的證據事實。所謂理由,就是原告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主要依據。如果原告提不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法院就難以作出正確的判斷,就有可能導致敗訴。這里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事實理由”,而不是“事實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有的審判人員分不清起訴證據和勝訴證據的區別,把“事實根據”誤認為就是勝訴證據。在起訴時就要求原告提供,否則就駁回原告的起訴,從而加重了當事人“告狀難’。民事訴訟法擯棄“事實根據”;規定為“事實、理由”,就是為了明確,原告在起訴時只要能提出案件的事實和證明訴訟請求的理由,如果其他條件也符合的話,人民法院就應當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