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國慶節期間不可以領結婚證。要領結婚證,按照有關規定,國慶節民政局放假七天,十月一日至七日,民政局沒有上班辦理各項業務,十月八日正常上班,可以帶證件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3種觀點: 辦結婚證,需要去民政局辦理。 節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員不上班的,可以選擇周一至周六辦理。 根據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所以,民政局周一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建議不要選擇周末 政府單位都是執行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周末雙休時間,雖然這些政府部門在休息期間都有值班人員值班,但是值班人員只是處理重要和突發事件,并不受理日常業務。你可以選在在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九點半到下午五點去辦理業務。 領結婚證是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而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理應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